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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品穩定性試驗箱詳解:地攤經濟,不能賣藥品时间:2020-06-10 作者:藥品穩定性試驗箱【原创】 學機械設計的可以去專業開鎖!學中文的可以去糾正“ 的地得”!學生物的可以看顱相學!......但是你要說!我要去賣藥!對不起! 不可以!你要問為啥?好的!那我們先一起來看個案例!擺地攤順帶賣假藥 男子“賺點小錢”不成被刑拘。下面,藥品穩定性試驗箱小編帶你來看看擺地攤藥品案件。 重慶宇碩實驗儀器有限公司是專業從事藥品穩定性試驗箱設備、理化試驗設備以及環境試驗設備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和技術服務的一家綜合型企業。買藥品穩定性試驗箱,請電話詳細咨詢。 2019年12月14日,永康西城派出所民警查獲一起 “無行醫資格、無銷售藥品許可證”的男子擺地攤賣“無生產日期、無生產許可、無生產公司標識”的藥品案件。藥品“無生產日期、無生產許可、無生產公司標識”。
據悉,2019年12月,令狐某來到永康后,就在永康西站世紀廣場擺地攤,賣洗發水、棕色藥丸。后去廣東進貨時,認識了集市上一名陌生男子,該男子推薦了一種白色藥丸,稱是壯陽藥,很好賣能賺錢。令狐某就以2元一袋的價格向陌生男子購買了60袋共300顆白色藥丸。 經永康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鑒定, 棕色藥丸和白色藥丸均含西地那非成份,西地那非屬于處方西藥,又摻和了中藥,濫用會對身體健康造成損害。除去令狐某自用及送老鄉的部分,現場扣押的291顆白色藥丸和352顆棕色藥丸均已被收繳銷毀。 關于藥品的法律含義,醫學教育網編輯整理相關資料分享如下,請各位中藥學職稱考生仔細查看,希望對大家鞏固2020中藥學職稱知識點有所幫助! 1.藥品的法律含義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第十章“附則”第102條對藥品含義明確規定:藥品,是指用于預防、治療、診斷人的疾病,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證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和用量的物質,包括中藥材、中藥飲片、中成藥、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、抗生素、生化藥品、放射性藥品、血清、疫苗、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。 此定義的關鍵在于: 1.藥品有三種功能:預防、治療人的疾病;診斷人的疾病;調節人的生理機能。 2.藥品應具備三個條件: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;用法,用量;它不同于保健品和化妝品。 3.藥品的范圍:傳統藥,現代藥。 4.藥品的這一含義只規定限于人用藥,不包括動物用藥。 一般的食品不能稱為藥品,因為它首先就不具有預防、治療、診斷人的疾病的作用。將維生素C作為食品添加劑制成的食品,也不能稱為藥品,因為它沒有也不允許規定針對疾病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和用量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將藥品的概念外延至包括化學原料藥、中藥材。雖然這些物質沒有規定用于治療疾病的用法和用量,但也作為藥品管理。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容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 重慶宇碩實驗儀器有限公司是專業從事藥品穩定性試驗箱設備、理化試驗設備以及環境試驗設備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和技術服務的一家綜合型企業,具有設計、制造大型非標準試驗設備的成熟經驗和安裝能力。產品通過多年的技術積累不斷的改進升級、以及進口材料的應用使產品質量穩定可靠、操作簡便得到用戶的認可。 |
